质量信得过品牌介绍
质量信得过品牌是由全国各省市质协或者质量监督部门通过质量满意度综合评价,为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高经营绩效提供指导;而颁发的一个奖项。质量满意度测评是通过量化的方法测量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预期质量、感知质量等反映用户主观评价和行为趋向的相关变量,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多元统计分析,最终得到顾客对某一特定产品或服务以及某一特定企业的质量满意度指标。目前全国已有相当一部份省市开展了质量信得过品牌推荐宣传工作。质量信得过单位推荐宣传工作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
获奖优势:
可比性:质量信得过单位推荐使同行业参评企业处于同样的标准之下。
公正性:质量信得过单位推荐由独立的专业质量机构作出认定意见,向社会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
形象性:企业质量信得过的获得,更反映企业在社会的形象和生存的机会.
服务对象的广泛性:除给自身对照外,服务对象为:投资者、金融机构、消费者、与参评对象有经济往来的商业客户、政府部门。社会信用基础性:通过质量信得过单位的申报,使社会 逐步重视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质量状况。建立起有效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质量信得过产品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批量生产已满三年,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本行业前列,工业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高新技术产品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的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第三产业的产品(服务)收益居全省同类产品(服务)前茅,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服务)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3、产品(服务)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我国现行标准组织生产(服务);农产品应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按照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
4、产品(服务)必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二、为保护传统特色产品,对于生产历史悠久(具有百年以上历史),文化内涵丰富,拥有地域性民族品牌声誉的优势工业、手工业产品,在其他方面均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对上年度销售收入要求可酌情适当放宽。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质量信得过产品推广工作:
1、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而未获证的;
2、在近三年内,有被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经历;
3、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质量不合格经历或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索赔的;
4、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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